工作聚餐,又都是平时相处不错的同事,就连江浸月因为许尽欢的关系,也没有大明星架子,早些年就和相映成趣工作室的小伙伴混熟。

即便没有酒桌文化,聊着聊着氛围到了,就免不了喝酒。

“祝大家工□□情,两开花!”成欣言今年刚毕业,但大学实习的时候就加入工作室做项目,算是为数不多许尽欢手把手带出来的徒弟。

或许是跳过了社会毒打那一步,直接遇到不错的老板,成欣言还保留着大学生的天真烂漫。

工作室里,属她在许尽欢面前,最放飞自我、最没大没小的;这会儿喝多了,也不管三七二十一。

成欣言拖着酒杯过来,出口就是豪言壮语:“姐,我要向你学习,当断则断!臭渣男踹了,姓苏的盗片狗不要放过他!”

许尽欢取了一只干净杯子,倒好清水,把她手上的酒杯换下来。

“呃……你干嘛抢我酒?我不要喝水,我要喝酒!”喝大的女孩盯着塞到手上的高脚杯,愣愣发问,像只傻孢子。

“什么水,这白酒。”许尽欢忽悠道:“敬老板喝白的才有诚意呀。”

成欣言被她连哄带骗,乖乖抱着杯子吨吨吨喝水。

许尽欢这厢才把人找角落安顿好,嘱咐其他同事帮忙看着点小孩;那厢江浸月火急火燎,把她拉至包厢阳台。

“赶紧的,快点把吻痕遮一遮!”江浸月翻出化妆包,急得直接上手拿着粉扑就往她脖子上按。

许尽欢无语:“你也喝多了发酒疯啊。”

“我刚去洗手间撞见颜煦了!”江浸月低声尖叫。

闻言,许尽欢松了一口气:“颜煦是你表哥,他既不是狗仔,也不是私生,更不会偷拍你丑照放到网上,怕什么。”

江浸月白眼都要翻到天上:“我怕他破防。他说一会儿过来打个招呼,当着这么多人面,他要是破防,我细胳膊细腿,哪拽的住他!”

“不就是个吻痕,都成年人,有什么大不了。”许尽欢没觉得这点暧昧痕迹,有什么见不得人的。

谁还没点私生活。

江浸月手上动作停顿两秒,然后力气加大。

海绵粉扑重重拍在许尽欢脖子上,压迫颈部皮肤的力度堪比谋杀。

“颜煦要是知道他昨天带你去酒会,结果你半路从现场抓走个帅哥把人睡了,他得气死。”

“早点让他死心也挺好,我是不婚主义者,跟他不合适。”

晚风拂面,许尽欢反倒笑了。

江浸月没说话,只是扣着许尽欢的下巴,接着给那几颗草莓叠上层层遮瑕。

她的美甲有些长,许尽欢被扎得难受,直往后躲。

“好啦,差不多了。”

江浸月伸着延长甲,把人从阴影里拉回来,对着灯光仔细检查,给许尽欢一种“白雪公主长着巫婆指甲绑架人”的荒诞错觉。

惰性是藏在人骨子里的天性,再怎么雷厉风行,刚吃饱都会有个名为“倦怠期”的过渡阶段。

许尽欢也一样。

她靠着阳台的铁艺栏杆消食,不想动弹,索性当个没有感情的人偶,任由江浸月瞎折腾。

认真算下来,上一顿正儿八经吃的饭,还是昨天的午饭。

酒会上鬼迷心窍,被西装暴徒勾了魂儿,一时心血来潮就和人睡了。

鉴于是她主动,江浸月说她把人睡了,倒也没错。

事后回忆,真是想想都觉得荒唐啊。

但这事儿放她身上,离谱中似乎又透露出一点儿合理。

许尽欢从小就不是循规蹈矩的性子,小时候她就能把邻居家的小哥哥按在地上打,大人循声找来,她还会恶人先告状。

那会儿,她的名字还叫温宜,温柔宜家的温宜。

每当温仲压着火气骂:“女孩子家家,疯成这样,别人看了还以为我温家没有家教。”

许婉婷一开始还会把她护在怀里,笑着打圆场:“温宜宝贝还小,女儿才几岁你就要她当淑女,正该是活泼到处乱跑的年纪。”

后来,温仲的生意越做越大,温家从F大的教职工小楼,搬到沪市高端别墅区。

上了初中的温宜,像是变了一个人。

成绩很好,会乖巧地陪在许婉婷的病床边,给妈妈炫耀这次月考又是年级第一;说以后要考F大,当许老师的学生。

时间过去很多年,许尽欢都记得那天医院的场景。

阳光很灿烂。

打开窗户就能看到,树林扑面而来的生机勃勃,听见树梢麻雀活泼叽喳。

许婉婷在病床上已躺了许久,难得精神好,能垫着枕头半坐起来。

对初中的小孩来说,考大学还很遥远,多半是自己都不记得的戏言。

但许婉婷特别重视,温柔说好:“对摄影感兴趣的话,就考吧。要是妈妈病好了,就能当温宜宝贝的老师啦。”

然后。

在春意盎然的初春,她永远地失去了妈妈。

上帝毫无怜悯之心,把那个会叫“温宜宝贝”的柔婉女人,从她生命里狠心抽离。

她的春天,戛然而止。

三四月份的沪市,正值倒春寒。

冬季的尾巴扫过这座国际大都市,昼夜温差极大,冷风顺着领口往衣服里钻,皮肤散发的那点热气根本存不住。

江浸月见她瑟缩两下,以为是吹冻着了,于是又从包里翻出来条丝巾,在许尽欢纤细的脖颈扎出花朵的样式。

“太完美了!”

江浸月欣赏自己作品,不由发出感叹,“正好配你身上的衣服,同品牌同系列的产品,果然绝配。”

许尽欢低头扫过丝巾上logo,某个知名奢侈品大牌。

离开酒店的时候,她被做得头昏眼花。

面对下属的救命连环call,也没在意pao友准备衣服是什么牌子,尺码合适就穿了。

啧,难怪沈砚舟不收。

她早上被退回的红包,都不够穿走的这件套装价格的零头,看来律师确实不缺钱。

餐厅地理位置极佳,阳台正好能俯瞰街道,许尽欢靠在栏杆上放空自己。

夜色降临,霓虹灯鳞次栉比亮起,写字楼里星星点点逐渐连成片的灯光,昭示着这座城市仍旧在高速运转。

“你俩够可以的,我在里头找半天人,酒都被灌了几杯,你俩跑阳台躲清静。”

颜煦拉开阳台的玻璃门,摇着头叹气。

闻言许尽欢回神,新荣记的阳台灯光偏暗,看东西会有色差。

过来的男人一身浅色休闲西装,头发精心打过,往后梳成背头,身姿挺拔。

许尽欢差点以为自己穿越到昨日松青酒会,视线对焦后才发现,来人是颜煦。

在她愣神的功夫,颜煦已经走到她面前。

“在想什么?”他问道,唇边笑意是熟悉的弧度。

眼睛会被光线误导,耳朵不会。

入耳声线温润如玉,与那个回响在脑海深处的磁性音色,全然不同。

某个沈姓男子的声音,应当是淡漠的,是内敛的。哪怕逼近临界点,攀上极乐之巅,低喘的气息中都带着几分克制。

许尽欢摇摇头,把不该想的东西压回去。

“在想以前。”

她伸手虚指了一个方向,说道:“那边是F大。”

颜煦顺着辨认方向,点头道:“嗯,还真是。能隐约看到双子楼。”

他弯腰凑近,令旁边的江浸月心脏狂跳。

喂,大哥,你离太近了啊!

眼看颜煦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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