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王这边惦记着杨婉婉,常敬轩更直接,一直拉着她的手,坐在她身边,守着人入睡,大有自己一个不留神,这人再消失了一般的气势。

杨婉婉看着有些好笑,但心里却甜腻腻的,便由着对方了,毕竟刚刚那样兵荒马乱的情形,常先生一定没经历过。

不过杨婉婉也没睡多久,天一亮,他们这一队人马便出发了,而且凌晨的温度更低一些,即便是坐在马车里,都得披着披风了。

芍药还十分感慨地说,“奴才真不知道北荒的凌晨,已经有些冷了,幸好殿下给公子准备了披风,否则公子就要受凉了。”

杨婉婉笑了笑,“何止是你啊,我也没想到。不过这也没什么,我们可以在城镇买。”

说到城镇,杨婉婉一行人在上午的时候,还真赶到了,她和秦王,以及几名亲卫,去找客栈落脚,然后吃早饭,其他人则去卖野猪。

没办法,带着它们着实不方便,还是尽快处理掉的好,而且沿途的情况,杨婉婉他们也要了解,比如,人口、物产、商路、赋税、军备等等。

毕竟整个北荒都是秦王的封地,他不能只顾及一个地方,得各个地方都顾及到,这样以后才能全面发展。

事实上,他们从京城这一路,也是这么走过来的,只是了解得没那么详细罢了,所以秦王准备在此休整一天,尤其他们昨天晚上都没休息好。

早饭差不多兼午饭一起吃完,杨婉婉便回客房补眠去了,她准备醒来就去了解市场、工坊、以及当地的风土人情,如今她的手稿真心不少。

每每到这种时候,常敬轩又觉得他这种灵体的状态很好,不吃不喝不睡,能节约多少时间啊?当然,他还是随着杨婉婉的节奏来。

这一路行来,北荒给常敬轩的感觉,有点儿像后世的西北,盛产优质的羊毛、皮革、还有稀有的药材。

所以对于杨婉婉个人要做什么生意,常敬轩已经有眉目了,比如,改良纺织工艺,将羊毛精纺化,甚至精到可以织出毛呢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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