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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

李然今年高二,一个月后期末考试,等九月开学升高三。

他对车不太了解,以前也不认识库里南。他是在迟先生搬来这里的第三天远远看见他,觉得这人和车一样冷情。

就连人带车一起知道了。

迟蓦跟这条街都格格不入。

他像自小生活在世界金字塔尖中的贵族,误闯闹市,克己守礼,永远无法融入。哪怕等他离开也不能令人产生不舍的感觉。

只盼望他能快点儿走。

剐坏别人的车,李然当然想道歉,但和迟蓦对上视线后,再到像个犯下滔天大错的孩子那样紧张地坐上库里南,道歉“对不起”和拒绝“我不坐”的话都没挤出口,全憋死在肚子里面。

库里南司机——迟先生叫他沈叔——在迟蓦说第一句话,便下车将李然爆胎的山地车扶起来推到公共的停放区域,顺便让李然给车上锁,等他回来送去修。

李然看着那个所谓的沈叔办事利落,完全不能将他那张目测只有二十多岁的脸,和同样二三十岁的迟蓦冷淡地喊出“叔”这样的称呼划等号。

目前这不是最重要的。

坐上车后,和垃圾桶旁边的铁柱子锁在一起的山地车慢慢远去,车窗堪比监狱窗,李然比被坏人绑架还苦闷,愁容满面。

上周老师布置作业,几本教材和几张试卷,李然老老实实地写完,是他现在携带的家产,全装在黑色书包里。

他环抱着胳膊,紧紧搂住书包,尽力往窗口弓缩肩膀,确保自己占据最少的面积,双腿并拢一动不动,是种最乖的坐姿。除呼吸之外没任何动静,半边身子紧紧靠着车门。脸极力地往窗外扭,恨不得把自己变成纸片,贴玻璃上隐形。

要是现在迟蓦随意地瞥他一眼,也只能看到一个毛茸茸且圆润的栗色后脑勺。

迟蓦似乎知道这孩子怕得要心脏跳停,没朝他这边看。而是翻阅手上的几份合同。

磕到的胳膊肘麻筋早已恢复如初,可李然还在抖。幅度小得不易察觉,自然卷的浓密发梢像星星闪烁般跳跃。

小猫豁然进入新家就这样。

警惕,却没杀伤力。

要不是真的即将迟到,还有弄坏别人的车要赔,赔偿事宜必须面谈,李然绝对不会坐进这辆车。

……但他真的要迟到了啊。

该怎么向大佬一样的大佬道歉啊?大佬生气的话,他能承受得住怒火吗?库里南一辆多少钱啊?不用把他卖掉赔钱吧?等他高中毕业后打十年工赔得起吗?

17岁少年出门上学,半路欠下豪债,他三十岁之前肯定不会再有自己的房子,也不会有自己的车子……

未来愈想愈渺茫,李然悲从中来,把书包搂得更紧了。他是一个不敢挑战这世间所有规则的老实孩子,校规他严谨遵从,法律他严格恪守。

赔钱也只能想到用十年打工赔,忘了错误的根源本不在他。

只会自认倒霉。

吓成这样都不想迟到,迟蓦唇角微哂,从李然视死如归地上车就没往他身上扫量,单独把一份文件抽出来看。

“不记得我了?”

随口询问与文件翻阅的纸张摩嚓声重叠,在空间有限的车厢里尤为显著却更显幻听。

愣神许久,开车的沈叔没接话,李然才发觉这位迟先生应该是在和自己说。他后脑勺的呆毛动了动,慢半拍地转过头来。

迟蓦并未抬头,依旧是那副冷心绝情样。下颚线和他猜不透的表面一样锋锐凌厉。

不像个会主动搭讪的,倒像男鬼索命。还是把人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扒皮抽筋、吞吃殆尽不留一根骨头的那种勾魂索命。

李然颤道:“……啊?”

后半段路程骑车只需要十分钟,不再堵车,没有红绿灯,开车能更快抵达目的地。

迟蓦合上文件,翻阅许久但没一丝褶皱。页脚翘起毛边,不明显,他拇指按下去。

尽量弱化眼神的攻击性,他想做长辈慈爱些,只是效果不理想:“五年前我来过这儿。”

李然迷茫。回忆。

脑子生锈。

没想起来。

他大着胆子:“……那您之后去哪儿了?我没见过您啊。”

声若蚊蚋,一般人肯定不确定他到底说没说话,得耐着性子问第二遍。迟蓦不是一般人,应答道:“出国。”

这倒是个关键词。

李然脑海中的记忆立马被带去小时候。那时候爸爸妈妈刚要离婚,一对眼就吵架。

妈妈从小就教他不要像他爸爸,话不会说,事不会做,窝囊得要命。

无论忙着还是闲着,她都能扯出一点时间指着对面的富人区豪横地说,那里才是李然长大以后应该要待的地方,甚至比这里还要好。

在她的设想蓝图里,李然是大有出息的天才,随随便便就能全校第一,奥数物理竞赛奖拿到手软,英语雅思不学自通,终有一天会出国深造,等再回国便是某个领域的权威巨擘,人上人。

可李然就是个普通孩子。

那点智商全被美貌顶替了。

当年因为不想妈妈离开,李然以为只要自己能学会伶牙俐齿甜言蜜语就好,亟需练习证明。

当富人区一对穿戴极其考究的夫妇领着他们的儿子出来,李然听到这家人要出国,父母脸上全是诱哄,儿子脸上写满生硬。

一看就是抗拒,不开心。

李然拽着妈妈的手,第一次尝试召唤勇气,挺起小胸脯冲陌生人说:“他明明不想去啊。为什么非要让他去呢。”

那天他跟吃了云南的炫彩毒蘑菇似的,一边大胆表达自我一边又觉得左右为难,整张小脸涨得通红,大眼睛涌满泪泡。

泪水涟涟。不战自哭。

他本意只是想在妈妈面前表现一下口才,以证自己不是老实的废物。但急于求成步子迈得太大,紧张得没走上正道,在走火入魔的海洋里狂奔,越游越浪。

一会儿叫人家女的姐姐、阿姨和伯母,一会儿又叫人家男的哥哥、叔叔和弟弟,最后还喊了一声晚辈,不现不古不伦不类。

人家无语但很礼貌地问他是谁,他还跟人家辩论了一场,说你不要管我是谁啊,你听我说话就行。嘴秃噜得简直令人绝望。

等他入魔结束,他妈妈低头看他。确实有些震惊李然今日的有趣仪式,不知该用希冀还是该用驱魔的语气问:“你认识?”

“不认识……”李然哭道。

向来要面子的白清清女士脸颊当即被爇着,红得发烫。她蹲下来把李然拖进怀里,然后让他面朝地背朝天,牢牢桎梏在自己腿上,扒开他裤子,噼里啪啦就是一顿胖揍。

揍完优雅地一摸头发,她端庄歉意地说:“我家孩子像他爸爸,是个神经病。不好意思。”

李然儿童时代的自尊在被揍肿的屁股里荡然无存。因为有外人在,那几道直视的惊疑眼神更让他觉得此后没脸面世,嗥得惊天地泣鬼神。

从此,除买菜这等必要的交际,他再也没跟陌生人说过话。

怕自己又走火入魔。

......

“想起来了?”迟蓦道,语气平静,抚平文件页脚的那点毛边,比刚打印的还崭新。

他眼见李然精致的面庞从白皙充血成绯红,挺有意思。

李然双手抠弄书包,连指甲都变了色。他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被扔进锅里煮,而迟蓦的眼睛就是沸油,煎得他想钻地缝儿。

幸好迟蓦长得冷淡,属于刻板正经的上位者,李然没感受到揶揄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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