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怀特警探,罗西的隐藏地点找到了吗?”我压下自己的恐慌和担忧,打电话问怀特警探。

“本小姐,我们的人还在排查。”怀特警探的声音听起来很疲惫。

已经15号了,按照Justice的规律,今晚会再死一个人。

找不到罗西……

必须换条路。

所有被害者都是近距离被捅死的,Justice一定是他们的熟人,具有一定的信任基础。

但是,我不明白,凶手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个具有仪式感的杀人方式,还留下了“Justice”这样极具挑衅意味都标志。

为了那个账本,那笔巨款?还是报复?

我胡乱的想着。

我又控制不住地担心简了,但是,我只能强迫自己的注意力都放在Justice的案子上。

如果是简,她会怎么样?她会怎么调查?

她会先从相关人入手?!

相关人?!

参与那黑事的人看见自己的同伙一个接一个的死掉,难道不会恐慌,不会怀疑吗?

一定会。

但是,霍华德警探还是死了。

独自一人。

死在了…泰晤士河南岸的一个废弃仓库?

“怀特警探!发现霍华德先生尸体的报案人是什么人?你们知道吗?”我立马问。

为什么之前没有想到,尸体在泰晤士河南岸的废弃仓库,一般情况下无人问津,那为什么那么快的就会被发现?

除非是凶手Justice自己报的案。

“本小姐,报案人是通过公共电话打的,我们并不知道报案人的身份和姓名,你是说…?”

怀特警探也迅速反应过来了。

但是伦敦的公共电话亭很分散,而且现在去调查电话公司也肯定来没什么好的结果。

凶手Justice为什么要如此张扬?

Justice需要尸体被发现?

为什么?

不管怎么样,霍德华警探的死亡,由于涉及苏格兰城丑闻被压下来了。凶手的目的没有达到。

但是…!

怀特警探那边似乎有人和他说了什么很紧急的消息。

“本小姐!看一下今天的每日晨报!抱歉,我必须去进行紧急公关。”

电话被紧急挂断了。

这不对劲!

《每日晨报》一般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,所以我们并没有去定它的配送。只好叫老滴答紧急去外面购买了一份。

触目惊心的大标题刺入眼底。

Justice亲自向晨报提供宣言?

他不仅杀人,还要宣告,还要审判!

重振地下世界?为了正义?秩序?每一个词都包含着十足的嘲讽和挑衅。

苏格兰场警探竟在神秘地点死于Justice之手,是否是出于审判?

苏格兰场是否应该对其作出相应解释?苏格兰场的公信力是否值得相信?

之前的疑问瞬间被这疯狂的宣言赋予了新的更可怕的指向。

Justice需要尸体被发现?当然!

尸体不被发现,他的“审判”如何昭告天下?他的“正义”如何震慑人心?

霍华德的死被压下去了,像投入深潭的石子,没激起他想要的巨浪。

所以他立刻用最张扬的方式,向所有人宣告!

“为了正义,为了秩序…”我低声念着报纸上那行刺目的宣言,指尖冰凉。

凶手在彻头彻尾的宣战!

向整个体制,向所有试图掩盖真相的人。他把自己塑造成了黑暗中的“执法者”,一个扭曲暴力的“秩序重建者”!

他需要媒体像鲨鱼一样报道,他需要苏格兰场焦头烂额,他需要地下世界人人自危。

但是,但是,冷静…冷静下来。

上帝啊!读者啊!在那个时候我只能不断的强迫自己去冷静下来去思考,简的情况并不好,现在只有我一个人,我必须要冷静下来。

Justice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呢?他是怎样做到的呢?

苏格兰场的消息不是应该压下来的吗?每日晨报怎么会进行报道?去找他们……

我匆匆忙忙的下楼去找老滴答,“老滴答,帮我联系比利,我要紧急去一个地方。”

“好的!弗瑞小姐!”

老滴答迅速察觉到了事情的紧急性。

但是再怎么迅速,老比利过来也需要一段时间。

如果我学会开车,我就可以直接去。我本应该去学的。我再一次知道,因为简的存在,我有多少事理所当然了。

老比利的马车载着我用最快的速度向目的地赶去,《每日晨报》的编辑部。

马车在伦敦凹凸不平的石子路上疯狂颠簸,每一次剧烈的晃动都让胃里翻江倒海。

“为了正义,为了秩序…”那宣言冷而狂妄。

更让我心惊肉跳的是,这份报道的来源本身,就透着诡异。

《每日晨报》?

那不过是个三流小报!

平时靠着些家长里短和花边新闻混日子,连泰晤士河边死条狗都比他们挖得更深!

《泰晤士报》这样的报业巨头都碍于压力,对苏格兰场的丑闻讳莫如深,不敢轻易触碰。

它《每日晨报》凭什么?

谁给了他们熊心豹子胆,敢在风口浪尖报道“苏格兰场警探死于Justice之手”这种能把天捅破的消息?

这简直是在拿整个报社的前途甚至性命开玩笑!

除非…这胆量本身就来自Justice!除非…这报社里,有他的人,或者,就是他自己!

“快些,老比利!再快些!”我拍着车厢壁,声音嘶哑。

马车一个急刹,停在了《每日晨报》编辑部的小楼前。

我没等停稳就跳下车,顾不上礼貌和仪态,无视前台惊慌的阻拦,直冲向挂着“主编”牌子的那扇门。

门被我“砰”地推开。

浓重的雪茄烟雾和新鲜油墨味扑面而来。

办公桌后坐着一个人,和我预想中那种秃顶油滑的老报人完全不同。

他很年轻,顶多三十五岁上下,深棕色的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,穿着剪裁合体的西装马甲,衬衫领口松开了一粒扣子。他正低头快速翻阅着校样,听到动静抬起头。

一张轮廓分明甚至称得上英俊的脸。在看到我闯入的瞬间,闪过惊讶,随即被一种带着审视意味的锐利所取代。

“小姐?”他的声音低沉平稳,带着恰到好处的疑惑。

“这里是主编室。请问您有什么事?前台似乎……”

他放下手中的笔,身体微微后靠,姿态放松却带着无形的压迫感。

他的目光扫过我,落在我手中紧攥的报纸上,嘴角似乎极其轻微地向上牵动了一下,快得像是错觉。

“你就是主编?”

我毫不客气地打断他,几步冲到桌前,将那份《每日晨报》“啪”地拍在他面前,手指重重戳在那段惊世骇俗的宣言上。

“这个!谁给你的?Justice本人吗?”我的目光死死盯着他的脸,试图发现什么。

年轻的主编,暂且称他为“E先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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