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时初刻,方维立于马厩前,略俯身形,将手中干荔枝递至马儿唇边。

那骏马昂首轻嘶,亲昵地蹭其手背,鬃毛在日光下泛起缎子般的光泽。

袁贴司垂首侍立在后,听着西南角牢狱处传来的阵阵哀嚎,不觉轻抬袖角,拭去额间细汗。

方维轻抚马鬃,声线温润,“那女子离了县衙,往何处去了?”

袁贴司紧趋两步,微微躬身,“禀郎君,此女离了县衙,便直奔城西而去,虽在瓦肆失了踪迹。但据街坊所言,此女曾打探过去廊舍的路。”

“廊舍?”方维指尖一顿,马鬃从指尖滑落,他侧首望来,眼底浮起几分兴味。

“这倒是有些意思。”

“可查到此人的来历?”

袁贴司喉结微动,袖口已洇出些许汗渍,“属下已遣人查访了临近州县,此女半月前曾落脚荥阳汜水镇。”

他稍作踌躇,“只是从荥阳至密县的各城守卒,近期均未见佩戴宝剑的妙龄女子单独出入,想来是她改换装束,取山间僻径而来。”

方维轻笑一声,将剩于果干尽数撒入马槽内。

“江湖浪客,快意恩仇。或易钗而弁,或跋涉山林,倒是不足为怪。”

他忽地转身,麂皮手套在掌中轻拍。“说来,我该备份谢礼才是。”

“与青阳有牵扯的商贾,可都请齐了?”

袁贴司躬身称是,余光瞥见眼前人正慢条斯理地褪下手套。

方维目光掠过西南角那堵苔痕斑驳的狱墙,唇角微扬,“这份大礼,想必严县尉不会推辞。”

他负手而立,“机会难得,还望他莫要辜负我的这番美意。”

说话间,檐角一只黄雀倏然掠过,恰停在狱墙窗架之上。

微光透过窗棂,照进了深不见底的牢狱内。

“哗啦!”衙役扬起盐水,泼在丁复血肉模糊的背上。凄厉的哀嚎惊得黄雀振翅而逃,围观的商贾们早已瘫软在地,抖若筛糠。

杜仵作端坐案前,指尖轻挑,正将一串骨珠自镂空檀木中徐徐拆解。昏暗的灯光下,那些细小的骨节正泛着惨白的冷光。

因骸骨数量庞大,方主簿特调请了三位民间医者协助勘验,城西瓦肆宝芝堂的许大夫正在其列。

众人已听衙役谈过这群商贾的暴行,面上皆凝着霜色。

被青阳记录在册的商贾光密县就有七名,如今已尽数下狱。据其供述,这些骨珠皆取自幼童指节所制。

其中两人腕间缠绕的珠串,竟长达五尺有余,非三四名幼童尸骨不可制成。

烛火摇曳,那些被拆解来的檀木珠透着火光投射在斑驳的墙内,恍若无数张扭曲的孩童面孔。

狱中一时寂然,只余皮鞭破空之声。

许大夫抬手拭汗,他虽身体硬朗,但在这幽暗处辨骨多时,双目亦觉酸涩难当。

一个时辰后,地上的血水已换了两波,杜仵作等人终于将这些骨珠分拣完毕。

他们将骨珠按尺寸排列,收贮于木匣之中。

“这些骨珠,验系人骨无疑。”杜仵作起身,将几个木匣呈予严县尉。

“骸骨分属于十六名幼童,年纪应在三岁到十二岁不等。”

严县尉闻言,眼中最后一丝希冀也随之湮灭。正欲开口,却听杜仵作继续道。

“唯丁复所持之串,应是人骨中掺入了兽骨。”

“此话怎讲?”严县尉遽然离座。

“大人明鉴。”

“人骨骨质较薄,色呈牙白。兽骨则质地粗厚,色偏灰白。”杜仵作擎灯近照,将两盘骨珠映得通明。

“大人若存疑,不妨将两者投入火盆之中。若是人骨,燃之有焦羽之臭。若是兽骨,焚之则似石灰气味。”

严县尉依言,正要吩咐左右去取火盆,却听杜仵作又道,“大人取了火盆,不妨再取些麻油来。”

《洗冤录》曾载,取骨置热油中,新者油浸入,久者不入。

未时正刻,趁着天色尚明,众人移步庭外。

林巡检捧着那两匣丁复的骨珠,因尚有幼童下落不明,案情急迫,为了节省时间,众人将庭院一份为二。

许大夫据东隅,辨兽骨人骨之别。

杜仵作居西侧,验骨殖新旧之分。

“方才检验,这串骨珠之中,兽骨部分大小统一,人骨部分则不然。”

林巡检切齿道,“适才丁复那厮已然招认,是他指示那妖道,将孙小公子的头骨、指骨处尽数制成念珠......”

“这便是疑点一。”杜仵作打断道。

“幼童颅骨薄脆,且形状曲面不规则,若强行打磨,极易碎裂。若要切割,唯有顶骨平坦处或可勘用,但也仅能制成铜钱般大小。”

“再者。”杜仵作取出几枚骨珠示以众人,“这些骨珠色泽不一,或呈垩白,或呈牙黄,显非同源。”

说话间,一旁三个铜盆中以文火煨热的麻油已沸如蟹目。杜仵作与另两名医者各取三枚色差明显的骨珠,投入热油之中。

“大人,若为新骨,吸油当如牛饮,若为陈骨,则油星不入。”

一炷香后,三人将骨珠捞出,置于白绢之上,细辨其孔窍油迹,分别呈验于严县尉。

杜仵作捧上手中白绢,“此三枚骨珠,孔内油渍浸润,当是近年新骨。彼六枚通体澄澈,应是年逾三载的陈骨。”

严县尉俯身细观,果见杜仵作那份,白绢之上,油痕清晰,如血络蔓延。

彼时,许大夫亦已验明,丁复那串念珠,确是在人骨中混入兽骨所制。

严县尉喃喃道,“如此说来,慧剑尚存一线生机?”

或许是青阳取血后,出了什么变故,致其未能取骨,只得鱼目混珠,欺瞒那丁复。

“大人,”忽地,狱卒自牢狱疾出,步履匆匆,神色张皇,直奔严县尉面前。

“慌什么!县衙重地,岂容失仪!”严县尉眉头一蹙,沉声斥道。

狱卒强自定神,躬身将手中一叠状纸呈上。

最上那份,正是丁复画押具结之供状。

狱卒禀道,“丁复业已供认,八月初二午时,其在瓦肆附近的酒肆宴请青阳妖道,并从青阳手中取得此串人骨念珠。”

八月初二,正是青阳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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