谢盛永远记得那个雨夜。

在此之前他还是个在现代刚下完班吹着空调躺着看手机的上班族,考了个非全研究生在读,每日的最大苦恼便是如何兼顾工作和每日疯狂pua自己的导师。

没想到一觉醒来自己就来到了这个历史书上从未涉及过的朝代。

他都不知道自己是算小说里所归类的魂穿还是身穿。

魂穿是指他穿越过来的这个身体才十四岁,穿着一身破旧衣服,手腕衣服缝合处的线头堆了半截,膝盖上渗着血,是后街角的老乞丐偷东西被发现,连累他只是和老乞丐在一片地方待着,都被东西的主人喊仆役一起被打了一顿,膝盖受伤是逃跑的时候摔了一跤导致的。

身穿是指,老乞丐偷的东西是块镜子。镜子在这个朝代本就值钱,他偷的这块镜子后面雕刻的桃木枝和桃花是当代木雕大师所刻,更是珍惜万千。老乞丐被发现偷东西的时候他已经将镜子藏在了别处,最后老乞丐没活下,谢盛却欠了老乞丐一个大人情——他借着这块镜子,看到了自己的脸,虽然模糊,但他知道这是自己十几岁时候的脸,跟现代的自己一模一样。

后面镜子他还了回去,但老乞丐却没活下来。

他拖着老乞丐的尸体去了城外的乱葬岗,在乱葬岗附近挖了个坑把老乞丐埋了。

他非常悲哀地发现这并不是一个好的时代,或者说在古代对平民百姓来说哪有上面好时代呢。

他的这具身体尚处于手无缚鸡之力之时,且没有什么古代身份。也恰好这个时代足够的黑暗,让他一个黑户还能在城镇里生活。

谢盛在这里当过跑腿,卖过力气,在给饭馆洗过碗,这也只能勉强活下去。

是的,活下去。

虞朝或许曾经辉煌过,但对这个边疆的小城来说,这个辉煌的时代离他们实在是太远了。

这里气候并不好,常年处于阴雨潮湿,能种粮食但产量一般。

这会朝廷已经改都建康,长安城都被抛弃了,更何况是边境一个不起眼的小城镇呢?

平民百姓只想活下去,谢盛也想活下去。

但他有时候看一看天,想破脑袋都想不到他还能靠自己的现代经验能帮助到他什么。

他甚至连个户口都没有。

谢盛在这个小城待了两年,身上稍微攒了点钱后他便想出去看看,去这个时代的其他地方看上一看,或许能找到什么转机不是。

即便意外身亡,说不定就回到现代了呢?

但在这时,外族来犯。

夷族堵住了这个城市的两座城门,放话要屠城,人人自危。

在其他人的哭声、尖叫声和夷族大笑的声音中,他扔下了手中的包袱,跟着和他相识的一家人,一同往山上跑去。

这座山山顶常年积雪,平常也没有人去。

谢盛悲哀地发现,这座山走到一半后,甚至连条路都没有。

相识的这家人,大人叫王二狗,有两个儿子,和谢盛现在一般年龄。

谢盛有一次无意间帮了王二狗,后面王二狗也经常叫着谢盛去他家里吃饭,一来一往间便熟悉了。

后面王二狗的小儿子从山上坠下去,山脉陡峭,掉下去之后甚至都看不见身体的影子。

同行的百姓很多,大家都在仓惶逃命,虽然王二狗的小儿子掉下去很可怜,但大家也不会停下逃命的脚步。

谢盛看了看悲痛的王二狗,咬了咬牙跟着王二狗一同下去寻他小儿子。

谢盛还记得那时的风,山上其实没有火,但他依旧闻见了柴木灼烧的味道。

他站在山上向下看,看见他生活了两年的那座小城,火锅弥漫,尸横遍野。

一路的奔跑使得他停下来时一直喘息,喉咙里一股铁锈味。

然后他看见了被截断的树木和鲜红的血液,树木下是王二狗小儿子的尸体,已经没了气息。

他听到了王二狗的声音,王二狗说话声变得微弱,他问:“为什么会这样呢?”

王二狗的大儿子叫王玟,小儿子叫王玫。

王二狗因为名字被嘲笑了半辈子,为此在两个儿子出生之前他便花钱找人给自己的孩子起名字。

王二狗也不知道这名字怎么写,他只知道,好听,蕴意好,便足够了。

足够了。

可他抱着王玫的尸体,他感受着自己的孩子的身体慢慢变冷,血液蹭在他的手上的时候,他想问一问,他好想问一问,这世道,到底还要他做什么呢?

他看向自己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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